【钱江〃铂金时代】商铺管理协议甲方(商业经营管理公司):乙方(业主):根据乙方与四川钱江银通房地产有限公司于年月日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及补充协议,乙方已购买【钱江〃铂金时代】层区号商铺。第一条商铺各业主应保证其自身及其物业使用人均同意接受甲方代表全体商铺业主对《商铺公约》所列事项享有监督
执行的权利并接受其管理,在业主和使用人出现违反《商铺公约》行为时,同意甲方代表全体商铺业主依法追究相关业主的责任。第三条商铺各业主及其使用人均同意由甲方对其商铺的门楣店招根据《商铺公约》进行统一制作与管理,其产生的费用由商铺使用人承担,业主承担连带责任。地址:电话:传真:若业主的以上通讯方式变更,需变更前14日之内书面通知甲方,否则因此导致甲方使业主未能收到该通知亦视为已送达业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