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条科研计划经费
1。上级立项有资金科研课题的匹配经费(不包括横向课题):国家级、省部级和厅州级重点课题按照1:1匹配,厅州级一般课题按照1:0。5匹配,随上级拨款一并建帐。
2。上级立项无资金课题的资助经费(不包括横向课题):省部级课题资助经费每项最高不超过3万元,厅州级课题资助经费每项最高不超过2万元。
3。自选课题:院重大课题实行课题负责人招标制,每两年进行一次,资助项目与资助经费由科教科提出初步意见,经医院学术委员会论证后,报院办公会研究确定。院创新、攻关和一般课题的经费资助按《黔西南州中医院自选课题管理办法》
执行。